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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报告出炉 个人最高可贷50万

2018-03-27 08:37来源:三门峡日报字体:[] 微信二维码用手机看 分享到: 微信二维码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2017年,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请示》、《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设立住房公积金商务中心区营业部的请示》、《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为商务中心区公寓式商务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请示》、《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采购公积金业务系统软件的请示》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科、支取管理科、信贷科、信息中心、计划财务和稽核科6个科室,下设义马、渑池、陕州区、灵宝、卢氏5个管理部和义煤集团分中心。市中心从业人员65人,其中,在编33人,非在编32人。义煤集团分中心从业人员1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129家,实缴单位2698家,净增单位0家;新开户职工1.52万人,实缴职工18.09万人,净增职工4120人;缴存额17.52亿元,同比增长21.58%。2017年末,缴存总额118.98亿元,同比增长17.26%;缴存余额54.03亿元,同比增长2.2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较上年无变化。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12.12亿元,同比增长2.71%;占当年缴存额的69.18%,比上年减少12.71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64.96亿元,同比增长22.94%。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41笔11.1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9.04%、20.57%。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55笔10.62亿元,义煤集团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6笔5035.78万元。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99亿元。其中,市中心2.69亿元,义煤集团分中心0.33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8万笔48.99亿元,贷款余额38.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13%、29.4%、26.2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2.13%,比上年增加8.66个百分点,其中,市中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3.6%,比上年增加11.4个百分点;义煤集团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20.29%,比上年同期下降0.2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较上年无变化。

(四)融资:2017年,融资1.3亿元,归还3.84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8.96亿元,融资余额0元。

(五)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6.98亿元。其中,活期2.3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38亿元,1年以上定期3.5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8.7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2.13%,比上年增加8.6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18255.51万元,同比增长31.67%。其中,市中心14760.02万元,义煤集团分中心3495.49万元;存款利息6692.7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1512.24万元,其他50.4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11100.11万元,同比增长33.91%。其中,市中心8698.54万元,义煤集团分中心2401.57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0537.8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51.98万元,其他10.3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7155.4万元,同比增长28.34%。其中,市中心6061.48万元,义煤集团分中心1093.92万元。增值收益率1.39%,比上年增加0.1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896.5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017.0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41.84万元。

2017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500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5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85.51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985.51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210.6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094.68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7523.62万元,义煤集团分中心提取10571.0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878.63万元,同比增长50.43%。其中,人员经费455.39万元,公用经费67.24万元,专项经费356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807.6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26.87万元、24.81万元、356万元;义煤集团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70.9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分别为28.52万元、42.4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67万元,逾期率0.43‰。其中,市中心逾期率0.4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896.53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210.62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3.65%,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18%。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同比减少0.3%、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29%和21.5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49%,国有企业占20.02%,城镇集体企业占1.48%,外商投资企业占0.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8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4%,其他占1.1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85%,国有企业占52.05%,城镇集体企业占0.61%,外商投资企业占0.3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5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其他占0.46%;中、低收入占98.02%,高收入占1.9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0.42%,国有企业占42.34%,城镇集体企业占3.02%,外商投资企业占1.7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0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2%,其他占1.24%;中、低收入占99.57%,高收入占0.43%。

(二)提取业务:2017年,4.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2.12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1.8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4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9.98%,租赁住房占13.45%,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8.1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8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2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5.04%)。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高收入占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8.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53.58%,比上年减少10.7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9531.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1%,90—144(含)平方米占73.11%,144平方米以上占15.79%。购买新房占92.8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6.6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4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5.1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4.8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0.07%,30岁—40岁(含)占32.31%,40岁—50岁(含)占21.49%,50岁以上占6.13%;首次申请贷款占99.4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0.59%;中、低收入占97.83%,高收入占2.17%。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452笔14124.3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8585.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7408.5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3.22%,比上年减少65.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持续推进缴存扩面

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收益范围的实施意见》(三政办〔2017〕6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贯彻落实省住建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保持住房公积金业务平稳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金〔2017〕9号)的文件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批复》(三公管〔2017〕1号文),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深入开展“效能革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优化服务网点布局。2017年6月建成住房公积金商务中心区营业部,为商务中心区及周边地区群众就近办理业务提供便利,有力地支持了商务中心区的发展。二是优化审批和服务流程。在业务大厅实行综合柜员制,每个窗口均可独立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着力完善多元化服务。一是做好业务系统升级软件招标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住建部双贯标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要求,以及中心信息化建设计划,制订中心的业务系统软件升级工作计划,于12月中旬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二是做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工作。于6月15日正式接入全国联网平台。三是不断完善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缴存职工可以通过12329短信服务平台获取缴交、支取、贷款发放及还款等业务的提示短信,通过12329服务热线24小时自助语音服务了解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政策法规等信息,进行业务咨询及投诉建议等,缴存职工的信息查询渠道更加丰富。四是按照2017年三门峡市行政服务工作会议的部署,积极做好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对接工作,通过与联通公司签约,完成了市中心与各管理部、商务区营业部的10M联网线路测试开通工作。

原标题: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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